本報記者 包興安
為規范和加強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10月16日,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修訂后的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上述5項辦法分別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計劃生育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重大傳染病防控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責任實行中央分檔分擔辦法:第一檔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ㄗ灾螀^、直轄市),中央分擔80%;第二檔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個省,中央分擔60%;第三檔包括遼寧、福建、山東3個省,中央分擔50%;第四檔包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4個?。ㄖ陛犑校┖痛筮B、寧波、廈門、青島、深圳5個計劃單列市,中央分擔30%;第五檔包括北京、上海2個直轄市,中央分擔10%。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規定比照享受相關區域政策的地區繼續按相關規定執行。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