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侯捷寧
5月31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實施《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以下簡稱《科創板承銷業務規范》)。
《科創板承銷業務規范》主要從規范詢價、定價、配售等方面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一是加強對承銷商的內部控制規范。要求承銷商構建分工合理、權責明確、相互制衡、有效監督的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體系,控制業務風險,做實質控部門的職責,提升內控的有效性。二是加強對推介和銷售等環節的業務規范。增加戰略投資者路演推介環節,明確戰略投資者一對一路演推介時間、路演推介內容及紀律要求,加強對公開路演、現場路演的自律管理,引入律師事前培訓環節。三是加強對承銷商發行定價、簿記建檔的行為規范。要求承銷商在發行承銷工作中切實防范道德風險,嚴肅做好簿記建檔工作,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四是加強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專業規范。提高對報告的內容、風險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估值結論的要求,建立健全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綜合評價體系,進一步提高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客觀性和公信力,引導市場理性定價。五是加強對科創板承銷商的自律規范。明確承銷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報送要求,加強自律規則執行情況檢查和落實,加大自律懲戒處罰力度,完善與證監會行政處罰的銜接。
(編輯 上官夢露 策劃 侯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