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冰
在完成增資一個月后,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爾消費金融”)股權變更獲批。
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發布《關于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股權變更的批復》,同意海爾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海爾集團)受讓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海爾消費金融39710萬股股份(19%股權)。受讓后,海爾集團公司合計持有海爾消費金融102,410萬股股份(49%股權)。
海爾集團仍為第一大股東
若股權變更完成,海爾集團依然是海爾消費金融第一大股東。股權變更完成后該公司股權結構將為,海爾集團持股比例增至為49%。此外,北京紅星美凱龍國際家具建材廣場有限公司、浙江逸榮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天同賽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別持有25%、16%和10%的股份。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退出海爾消費金融股東行列。
據悉,海爾消費金融此次股權調整是為遵循《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中“財務公司不得發行金融債券,不得向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要求,以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公司積極響應監管政策,將持續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同時進一步發揮股東資源優勢,深化產融協同,強化場景金融領域戰略布局。”海爾消費金融相關負責人針對此事對《證券日報》記者回應。
今年以來,海爾消費金融在多領域動作頻頻。比如,5月份,海爾消費金融成功發行2024年首筆ABS規模為16.5億元;8月份,海爾消費金融首次成功發行規模為15億元的金融債券。同時,10月份,海爾消費金融宣布完成工商信息變更,注冊資本金由15億元增至20.9億元。
“通過受讓股權,海爾集團在滿足監管要求基礎上,對海爾消費金融的控制權得到進一步增強,這有助于加強海爾集團對海爾消費金融戰略方向和經營管理的主導權。”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杜陽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股權調整背后也反映了海爾消費金融對業務擴張的需求,這將有助于公司進一步夯實資本基礎,增強其在消費金融領域的競爭力,為未來推出新產品或擴大業務規模提供支持。
消費金融公司調整動作不斷
自2024年4月18日《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施行以來,已有多家消費金融公司在公司股東及注冊資本金層面有所動作,其中增資是普遍現象。例如,2024年4月份,寧波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與寧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擬對寧銀消費金融共同增資;2024年9月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批復同意南銀法巴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由50億元增至52.15億元。業界普遍認為,消費金融公司增資不僅可以提升公司實力,同時,在新規框架下,也向市場展現了積極的適應能力。
另外,《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也提高了行業準入門檻,其中在設立與變更中提到,消費金融公司的出資人應當為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并分為主要出資人和一般出資人。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額不低于擬設消費金融公司全部股本50%的出資人,須為境內外金融機構或主營業務為提供適合消費貸款業務產品的境內非金融企業,一般出資人是指除主要出資人以外的其他出資人。
從行業來看,多位受訪者認為,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仍將處于積極向新規靠攏的調整階段。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增加資本金、優化股東結構等將會成為消費金融公司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合規調整不僅有助于增強消費金融公司穩健發展能力,也有助于更好地服務金融消費者。”
“當前消費金融行業正處于調整和升級階段,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驅動。一是監管要求不斷提升。消費金融行業一定程度上仍屬于重資產行業,為了防范金融風險的發生,監管部門要求公司有充足的資本金以應對潛在的信貸風險,許多消費金融公司需要補充資本金以滿足監管要求,提升抗風險能力;二是資本規模愈發成為消費金融公司的核心競爭力。隨著市場集中度的提升,頭部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增資擴股擴大市場份額成為常見策略;三是業務創新需要更多資本作為支撐。數字化轉型、場景化消費金融和綠色金融的興起,使得消費金融業務創新需要較強的資本支持。”杜陽說。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