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多家險企被罰!
企業預警通APP數據顯示,今年10月,銀保監會及各級分支機構針對壽險、產險、農險、保險經紀、保險代理等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共開出罰單157張,處罰金額共計1594.6萬元。
其中,涉及財產險業務的罰單數量達118張,占比達75%。違規原因中,過半數是保險機構或相關責任人未履行職責等內控問題。
部分頭部險企及其分支機構被處罰。相關責任人也被追究責任,還有高管被取消任職資格。
3張罰單金額不低于50萬元
數據顯示,在這157張罰單中,有3張罰單金額不低于50萬元。
陽光信用保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被罰金額最高,為78萬元。罰單顯示,該公司涉及未經批準變更公司營業場所、在住所地以外未設立分公司的省市開展業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等三項事由。
監管部門對其處罰力度也較大,不僅對該公司責令改正,還要求公司停止接受融資性信用保證保險新業務一年。3名相關責任人也分別被罰款14萬元、10萬元、26萬元,還有1名責任人被撤銷總經理任職資格。
成都鑫路鴻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由于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高管被罰款58萬元。
安華農險吉林省分公司存在通過虛構藥品發放事項,列支養殖險防預費向農戶支付現金的行為,被罰金額也達到了50萬元,并被責令停止接受某地區養殖險新業務1年。
據了解,該公司會同制藥企業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間,通過制藥企業員工個人賬戶共向7家分支機構承保的91份保單258戶養殖戶返還現金,合計130.96萬元。
對相關責任人處罰力度或加大
從處罰原因來看,10月份罰單以“未履行職責”居多,數量占比近60%。具體來看,涉及編制虛假財務資料、騙保、套取中介費用等屢禁不止的案由仍為多數。
例如,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旗下的三明市分公司、將樂支公司、亳州市分公司等分支機構,10月份共領到9張罰單,處罰金額共計204萬元,單筆罰單處罰金額高達46萬元,案由多為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給予被保險人合同約定以外利益、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
業內人士表示,監管層將違規責任落實到管理層可促進分支機構主動地完善并遵守內控,而不是無視或規避內控,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健康發展有積極作用。
有業內人士表示,銀保監會出臺的各種文件表明,對相關責任人處罰力度的加大預計會成為監管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