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林重11月15日晚公告,公司及控股股東郭現生于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控股股東郭現生立案。
同日,ST林重還收到河南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2020年度,林州重機(現ST林重)與實控人郭現生及其關聯方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1.3億元。林州重機未履行審議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十八條規定。
此外,林州重機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郭現生、總經理郭釧、財務負責人崔普縣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同時,郭現生作為林州重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十八條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林州重機、郭現生、郭釧、崔普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ST林重在公告中稱,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同時,公司其他應收款形成的資金占用已于近期全部收回并徹底解決,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截至昨日收盤,ST林重股價為1.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