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6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上海金融法院服務保障金融“五篇大文章”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及服務保障金融“五篇大文章”典型案例(以下簡稱“典型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紅表示,上海金融法院將持續推動《若干意見》落實,盡快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司法保障工作,為金融高水平改革開放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為金融強國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撐。
促進科創板上市公司“輕裝上陣”
遏制資本市場“洗綠”“漂綠”不法行為
《若干意見》分為總體要求、具體舉措、配套保障三大部分,共計18條。在具體舉措方面,《若干意見》分別針對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明確“審判理念”及“保障機制”兩部分具體內容,共提出35類涉金融“五篇大文章”新類型糾紛案件的裁判理念和規則,21項具體可行的金融司法保障機制,為金融深化改革提供全方位司法支撐。
其中,服務科技金融方面,《若干意見》提出,依法審理涉科技創新公司證券類糾紛,深化對涉科創板證券侵權執行案件直接責任人的先予保全和先予執行工作機制,做實“追首惡”,依法支持投資者直接向組織或指使公司實施虛假陳述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索賠。明確和細化重大性、交易因果關系、損失因果關系等民事責任構成要件認定標準,準確適用預測性信息安全港原則,保護科技創新類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信息披露的積極性。依法審理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糾紛案件,尊重風險投資特點與市場規律,暢通基金募投管退各環節,助力更多耐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保障上??苿摻鹑诟母镌囼瀰^建設。
完善科創板案件集中管轄及專項審理機制,加強與先行賠付、行政當事人承諾制度銜接,規范第三方專業機構損失核定程序,促進科創板上市公司“輕裝上陣”和投資者快速獲賠的雙贏共贏。
服務綠色金融方面,《若干意見》提出,依法審理涉綠色證券、綠色基金等糾紛案件,打擊涉碳排放數據造假等環境信息虛假陳述行為,規范涉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發展,加強基礎資產真實性司法審查,遏制資本市場“洗綠”“漂綠”不法行為。
服務普惠金融方面,《若干意見》提出,更好發揮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用,加大證券糾紛示范判決和代表人訴訟機制適用力度,切實保護全體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基金市場發展,打擊管理人背信失范行為,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財富管理需求。
據悉,《若干意見》有三方面創新亮點:一是實現審判理念新拓展。針對五個金融改革重點領域,明確并提煉了總體審判理念。
二是打造裁判規則新集群。加強對于可能發生糾紛的前瞻性研判,通過樹立裁判規則,為金融交易劃定合法邊界,傳遞司法對市場行為的態度,穩定中外金融市場主體預期,做實“抓前端,治未病”。如在涉科創企業融資擔保糾紛中,明確數據產權、未來債權、知識產權等新型擔保品效力,促進解決科創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在綠色證券糾紛中,打擊涉環境信息虛假陳述行為,規范涉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發展,加強基礎資產真實性司法審查,遏制資本市場“洗綠”“漂綠”不法行為。
三是提升司法保障新能級?!度舾梢庖姟访鞔_,上海金融法院將針對金融“五篇大文章”發展的新特點和新需求,創新和優化系列司法保障機制。如在科技金融領域,重點完善科創板案件專項審理機制,加強與先行賠付等制度銜接,規范第三方專業機構損失核定程序,促進科創板上市公司“輕裝上陣”和投資者快速獲賠的雙贏共贏。
發布10件典型案例
發揮裁判規則對市場的導向作用
此次還發布了10件典型案例,旨在充分發揮裁判規則對市場的導向作用,助力金融改革和創新前沿領域的良法善治。
案例有以下特點:一是集中反映了涉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發展堵點和潛在風險問題。比如,科技金融領域,存在對賭回購義務方常為創始股東、對賭條款設置較為嚴苛、回購條件易被觸發等創投市場的融資困境,與科技創新的需求相比,金融供給還存在堵點。
二是深刻踐行了《若干意見》明確的五大領域案件審判理念。案例是裁判規則的重要載體,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對《若干意見》提出的相關裁判理念與規則進行了具體闡釋。比如,普惠金融領域的典型案例引導金融機構充分提示說明格式合同中與相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異常條款”,規制隱藏實際執行利率等行為,促進提升金融服務的規范性、可得性、滿意度。
三是切實體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金融“五篇大文章”發展具有較強的政策導向性,本次典型案例更加關注“三個效果”的統一。比如,在綠色金融典型案例中,通過創新長三角“跨域協同+示范調解”模式,加大源頭解紛、實質解紛的力度,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編輯 何成浩 郭之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