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楊潔
12月1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簡稱中證協)正式發布實施《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與承銷特別條款》(以下簡稱《北交所承銷特別條款》)以及《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上市網下投資者管理特別條款》(以下簡稱《北交所網下投資者管理特別條款》)兩項自律規則,規范證券公司開展北交所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加強北交所網下投資者管理,充分體現了北交所錯位發展、突出特色,以試點注冊制為基礎,扎實推進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制度創新。
據悉,《北交所承銷特別條款》是在《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的基礎上,針對北交所承銷業務詢價、定價特有的制度安排?!侗苯凰袖N特別條款》明確了采取網上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以及對戰略投資者配售的相關要求。對同時適用于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的相關要求,《北交所承銷特別條款》不再重復規定,按照《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執行,統一注冊制下股票發行承銷業務執業標準。
《北交所網下投資者管理特別條款》是《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的特別規定,在充分借鑒吸收科創板和創業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的成熟做法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考慮到北交所網下投資者管理的特點和工作實際而作出特別規定?!侗苯凰W下投資者管理特別條款》明確了北交所網下投資者的類型和注冊條件,對網下投資者加強新股定價研究、強化報價行為約束等方面提出差異化要求,并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責任,完善違規處理機制,維護網下發行秩序,促進形成市場化的發行定價機制。
中證協表示,下一步將通過與北交所共同探索建立監管協作機制等方式,進一步壓實公司責任、加強網下投資者報價行為約束、加大自律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規行為,持續強化北交所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和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推動形成良好的網下發行生態,積極配合做好建設北交所并試點注冊制重大改革落地工作。
(編輯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