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昨日介紹,證監會會同公安機關查獲一起重大操縱市場案件,迪貝電氣等8只股票價格被操縱,一市場操縱團伙43名主要成員被抓。
前期證監會監測發現,迪貝電氣等多只小市值概念股價量連續多日異常。證監會根據稽查程序立即啟動執法協作機制,安排力量配合公安機關對有關線索進行深入排查,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經查,湖南東能集團實際控制人羅山東與場外配資中介人員龔世威等人共謀,籌集資金操縱迪貝電氣等8只股票價格,獲利達4億余元。案件查辦中,公安機關在證監會執法力量配合下一舉將該團伙43名主要成員抓捕歸案,搗毀12個非法操盤窩點。本案經浙江金華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做出一審判決。
常德鵬表示,本案是近年來證監會與公安機關合力查辦的一起操縱市場重大典型案件。下一步,證監會將進一步優化行政與刑事執法協作機制,共同嚴厲打擊各類證券期貨違法犯罪,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最新通過的證券法加大了對市場操縱的行政處罰力度。對于市場操縱者,證券法責令依法處理其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百萬元的,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僅如此,市場操縱者,嚴重者將入刑。根據刑法第186條的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操縱市場的類型包括了八類:一是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二是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三是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四是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并撤銷申報;五是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六是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并進行反向證券交易;七是利用在其他相關市場的活動操縱證券市場;八是操縱證券市場的其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