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吳曉璐
12月23日,為強化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問題(簡稱:資金占用)的會計監管,規范上市公司相關內部控制,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勤勉盡責執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提升資本市場會計信息披露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發布《會計監管風險提示第9號——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資金占用及其審計》(簡稱《第9號文》)。
《第9號文》指出,控股股東資金占用形式多樣,主要分為余額模式和發生額模式。余額模式是指上市公司虛構財務報表中貨幣資金余額以隱瞞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的資金占用,或不披露貨幣資金受限情況以隱瞞違規擔保,進而直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貨幣資金項目真實性和流動性的判斷,如使用虛假單據和憑證直接虛增相關賬戶的貨幣資金等。
發生額模式是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利用上市公司直接或間接(如通過關聯方、第三方、員工設立的公司等)的資金拆借、無商業實質的購銷業務或票據交換、對外投資、支付工程款等形式占用其資金。資金占用具體體現在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往來款項、應收應付票據、長期股權投資、在建工程、長短期借款等項目中,貨幣資金項目通常不存在直接虛假。如直接或間接拆借資金給控股股東等。
《第9號文》指出,資金占用形成的根本原因是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不健全,內部控制不完善,對控股股東的控制權缺乏有效監督,甚至存在控股股東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的情況。此外,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道德風險突出,獨立性不足,未恪盡職守,縱容控股股東資金占用。
針對資金占用問題,在會計監管工作中,《第9號文》列出了會計監管需要關注的十個事項,包括上市公司的有效治理、獨立性管理、資金及籌資管理、擔保業務、關聯交易、采購及付款管理、銷售及收款管理、票據管理、投資管理和工程管理等。
《第9號文》提出,針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資金占用,部分注冊會計師在執業中未勤勉盡責,未結合上市公司及其環境、內部控制情況恰當識別和評估資金占用方面的重大錯報風險和舞弊風險等,未設計和執行恰當的應對措施,未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以及相關結論。
此外,《第9號文》對審計常見問題及會計監管關注事項也做出相關規定,對于在余額模式和發生額模式兩種模式資金占用情況下,分別就具體情況的常見問題和監管事項也做出實質性程序要求。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