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以來,銀保監會發布的規范文件與以往有所不同。為有序排查整治銀行業與保險業的亂象,銀保監會開始統籌銀行險企處罰標準。這些“統一標尺”出臺,意味著銀行與保險監管在加快一體化的同時,也在從各個維度進行強化。
從10月10日到12日,銀保監會接連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征求意見稿)》。三天連發重磅文件,銀保監會處罰利劍正從三方面完善銀行、險企行政處罰程序規范,這是順應綜合經營趨勢的必然選擇。
首先,在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行為監管方面,強調問責到人?!蛾P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核心內容是區分銀行保險機構員工中的關鍵人員和普通員工,分別明確其在任職和業務經營等環節的回避方式和程序,對相關制度機制建設、懲戒措施等作出規定?!吨袊y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處罰銀行保險機構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員追究法律責任?!蛾P于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銀行保險機構對機構自查和監管抽查發現的問題要逐一建檔立案,嚴格自查自糾,一次性問責到位。出現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的要問責到人。
其次,在提升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此次整治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亂象稱得上“毫不留情”。過去,銀行在開展保險業務有“走偏門”的情況出現,此次銀保監會將銀行業和保險業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表現形式逐一羅列。銀保監會明確表示,真刀真槍解決問題。有什么排查什么,查實什么整治什么,有什么問題解決什么問題。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逐項列出問題清單并對照整改。
第三,在彌補制度短板,建立治理長效機制方面,此次三文件發布或許是銀保監會建立統一行政處罰新標尺的初試,銀保監會可能繼續出臺集統一性、規范性、嚴謹性于一體的“統一標尺”制度。在當前銀保合作不斷深化的背景下,統一銀行與保險行政處罰程序是落實功能監管并加強綜合監管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