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孟珂
近日,青海證監局依法對王宇內幕交易“*ST藍豐”案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3,624,485.32元,并處以3,624,485.32元罰款;安徽證監局依法對融捷集團未按規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交易案作出行政處罰,對融捷集團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加祥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廣東證監局依法對中鈺科技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對中鈺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吳明玉、儲百順、呂王德、高義鋒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詳見相關證監局網站)
上述案件中,王宇作為藍豐生化副董事長,系藍豐生化擬收購平光制藥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賬戶內幕交易“*ST藍豐”;融捷集團在增持“樂金健康”比例達到已發行股份的5%時,未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中鈺科技2014年財務報告、2015年半年報、2015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期間關聯交易披露出現重大遺漏,并且未臨時報告關聯交易。
證監會表示將不斷加強監管執法力度,提升行政處罰效能,嚴懲資本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編輯 才山丹 策劃 孟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