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若琳
2月2日,*ST博天連發4則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停牌起始日為2月5日。這意味著,*ST博天將成為2024年首只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股。
根據相關公告,*ST博天通過多種方式虛增或虛減營業收入、利潤,導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已經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即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2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50%。
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關鍵的基礎性制度,退市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堅持“應退盡退”。退市新規實施以來,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明顯增多,多元化退市渠道逐漸暢通,“有進有出”的良性循環日漸完善。及時淘汰不良企業,為優質企業提供了更多的資源和空間,進而推動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目前“一退了之”已被“立體化追責”所替代。一方面,監管部門始終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保持“零容忍”,“關口前移”通過問詢、約談等監管措施,加大資本市場防假打假力度,同時堅持“一案多查”,對未勤勉盡責的中介機構一并查處,堅決打破造假“生態圈”。
另一方面,行政處罰只是追責的起點。“立體化追責”體系下,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等手段同步跟進。同時,監管部門支持受到損失的投資者積極運用證券法規定的各項賠償救濟舉措,維護自身權益。例如,去年12月底,“澤達易盛案”以調解方式審結,開創了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結案的先河,也為日后投資者維權提供了金融司法實踐范本。
我國股市有2.2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在信息、資金、工具運用等方面存在劣勢,更容易受到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侵害。要突出“以投資者為本”的理念,旗幟鮮明地體現優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就要堅持監管“長牙帶刺”,對違法違規行為重拳打擊,痛打違法者,讓其“傾家蕩產、牢底坐穿”。
正如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王建軍所言,堅持以投資者為本,本立而道生。保護好投資者,切實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市場一定會走出短期的困擾,回歸到穩定健康發展的道路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