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
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以下簡稱“期貨和衍生品法”)正式實施。“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實施不僅對期貨市場法治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也意味著資本市場法治體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建成。
法治建設是實現資本市場依法有效監管的制度基礎,同時資本市場樞紐功能的有效發揮,也必然要求以健全的法治體系為基礎。
7月29日,在證監會召開的2022年系統年中監管工作會議暨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動員部署會議上,對下半年資本市場的法治供給提出了具體安排,“加快健全行政執法、民事賠償和刑事懲戒相互銜接的有機體系,推進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常態化,進一步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法治強則市場興。一個有活力、有韌性成熟的資本市場必然是一個法治健全的市場。
近年以來,伴隨著資本市場發展和規模的擴大,相關法治基礎也在持續完善。
證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與資本市場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法規性文件、司法解釋和政策性文件、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約2000件,涵蓋各個方面?;旧闲纬闪溯^為完備的證券法律體系,初步建立了行政處罰、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的立體追責體系,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隨著資本市場法治基礎的逐步筑牢,監管執法的效力和威懾力也在大幅提升,投資者保護力度也不斷加強。
隨著證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違法成本,證券違法犯罪成本過低的狀況得到根本扭轉。數據顯示,2021年,證監會共辦理案件609起,案發數量連續3年下降,證券市場違法多發高發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全年做出處罰決定371項,罰沒款金額45.53億元,市場禁入95人次,向公安機關移送和通報涉嫌證券期貨犯罪案件線索177起。
當然,資本市場法治建設不會一蹴而就,而需要馳而不息,久久為功,發揮各方合力,共同夯實資本市場法治基石。目前,應以注冊制改革為牽引,繼續推進完善資本市場制度體系建設,加快健全行政執法、民事賠償和刑事懲戒相互銜接的有機體系,進一步加大資本市場法治供給,為扎實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