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9月7日消息,《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稐l例》共包括8章66條,涉及出租與承租、租賃企業、經紀活動、扶持措施、服務與監督、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
《條例》旨在規范住房租賃活動,維護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構建穩定的住房租賃關系,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其中,《條例》明確,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以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在住房租賃合同中包含租金貸款相關內容。
商業銀行發放住房租金貸款,應當以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
《條例》指出,住房租賃企業存在支付房屋權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長于給付房屋權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風險經營行為的,房產管理等部門應當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加強對租金、押金使用等經營情況的監管。
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制度,將租金、押金等納入監管。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條例》標志著住房租賃政策更加細化,對后續規范和引導租賃市場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