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瀟
9月23日,鄭州市房管局官網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
根據《通知》內容,鄭州全市將實行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制度。鄭州住房置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是鄭州市存量房交易資金保證機構。交易雙方當事人存量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房款(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貸款和其他形式的房款等)存入鄭州市存量房交易資金保證機構鄭州住房置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銀行賬戶后,交易雙方當事人方可申請辦理相關業務。
通過查閱《通知》附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銀行明細表可知,入選銀行機構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平安銀行、鄭州銀行等十五家銀行。
“存量房交易付款環節不僅有定金、貸款、尾款等環節,還涉及交易房屋的抵押等事宜,容易出現交易風險。”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相當于政府為二手房買賣提供了“安全支付”功能,可進一步保障房屋交易資金的安全。
與此同時,鄭州市房管局官網還發布了《鄭州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通過經紀機構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資金應全部納入資金監管。在提供網簽服務時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告知交易雙方當事人關于資金監管的相關內容,協助交易雙方當事人與交易保證機構簽訂資金監管協議;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代收交易資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資金。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不少地區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沒有強制性,存在交易不成功資金原路退返難,購房者權益缺乏保障等問題,在存量房交易比重持續上升的背景下,加強資金監管十分必要。同時,中介機構也有義務提醒購房者進行資金監管,并且在二手房交易三方協議里增加資金監管的條款,從而保障購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