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亞男
5月30日,天合光能發布公告稱,5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以自有或自籌資金回購部分公司已發行的A股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3億元(含)、不超過6億元(含)。本次回購價格不超過65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公告顯示,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下限及回購價格上限進行測算,回購數量約為461.54萬股,約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0.21%;若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上限及回購價格上限進行測算,回購數量約為923.08萬股,約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0.42%。本次回購具體的回購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的實際回購情況為準。
談及本次回購的用途,天合光能表示,回購股份將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并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三年內轉讓。若公司未能將本次回購的股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三年內轉讓完畢,則將依法履行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未轉讓股份將被注銷。
對于本次回購的目的,天合光能則稱,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認可,為建立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公司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股份回購。
(編輯 汪世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