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敏
福瑞股份11月19日晚間公告稱,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整體方案的議案、關于發行價格和數量調整的議案等事項均獲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
福瑞股份介紹,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等事項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據了解,福瑞股份此前發布公告稱,擬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國投高新、力思特集團及霍爾果斯力思特合計持有的成都力思特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力思特”)87.32%股份。交易完成后,國投高新將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國投高新母公司國投集團將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福瑞股份11月16日晚間公告介紹,公司于11月16日收到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內蒙古福瑞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務院國資委原則同意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總體方案。
福瑞股份在深交所互動平臺表示,此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尚需提交并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實施,本次交易實施后國投高新將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