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傅蘇穎
央行7月20日下發《關于進一步明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就過渡期內有關具體的操作性問題進行了明確,以促進2018年4月27日下發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平穩實施。
《通知》主要從六個方面加以明確: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在符合“資管新規”有關非標投資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前提下,公募資管產品可以適當投資非標產品;二是在整體規模之內允許過渡期內發行的老產品投資新資產,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但老產品的整體規模應當控制在“資管新規”發布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且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三是進一步明確過渡期內適用攤余成本計量法的適用產品類型;四是明確對未到期存量非標資產可以通過發行新老產品對接、資產證券化、非標轉標等方式消化,并在MPA考核時將合理調整有關參數,鼓勵銀行通過多種途徑補充資本金;五是明確了因特殊原因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資產的處理方式;六是充分考慮金融機構意愿,不對金融機構過渡整改提出硬性要求。
對此,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教授黃益平表示,“資管新規”進一步明確了資管業務的發展方向,對規范市場發展,化解金融風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黃益平認為,雖然“資管新規”對新老業務采取過渡劃斷方式,給予市場相對充分的緩沖期,但由于金融機構對實際業務操作具體要求的認識并不明確,對“資管新規”具體規定的理解存在分歧,為了避免對政策理解的誤區和落實“新規”中可能出現的偏差,金融機構要么采取過急過緊的一刀切方式,要么采取消極等待的觀望態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金融市場緊張情緒。
黃益平強調,“資管新規”相當于對中國金融市場資產管理業務模式的整體重塑,無論是金融機構業務重新梳理,還是經濟主體的產品接受程度,都需要具有明確、可操作的方案。“資管新規”細則始終堅持去杠桿的政策方向不動搖,進一步明確了監管標準和要求,更充分考慮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實體經濟合理融資需求,有利于消除市場不確定性,穩定市場預期,確保金融市場穩定運行,將為實體經濟創造健康的貨幣金融環境,更有條件打贏防范重大風險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