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我國的稅收協定網絡已經覆蓋了全球106個國家和地區,談簽數量位居世界第三
■本報記者 包興安
4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集中發布40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方便“走出去”企業了解東道國的稅收政策,有效防范稅收風險,促進海外企業健康發展。截至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已發布59份《稅收指南》,基本覆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以及境外其他主要投資目的地。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特別是“一帶一路”建設的深入推進,企業走出國門、拓展海外業務的步伐加大,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去”并在海外市場開展投資、并購等經濟活動。據商務部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對外投資規模持續擴大,共對全球164個國家和地區的7961家境外企業進行了非金融類直接投資,累計實現投資1701.1億美元,同比增長44.1%;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出口總額達到6.3萬億元人民幣,對“一帶一路”沿線53個國家的非金融類直接投資145.3億美元。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表示,國家稅務總局從2013年開始探索分國別稅收信息收集工作,2015年建立國別稅收信息研究工作機制。此次集中發布的40份《稅收指南》主要圍繞境外投資目的地整體營商環境、主體稅種、征管制度、雙邊稅收協定(協議或安排)等方面內容,進行了較為詳細的介紹。通過《稅收指南》,“走出去”企業能夠快速熟悉境外投資目的地基本的稅收信息,大幅降低企業對投資目的地稅收信息收集難度,既減輕企業的稅法遵從成本,又利于企業防控稅收風險,增強企業“走出去”的信心和底氣。
“《稅收指南》提供了詳實的東道國稅收信息,讓企業可以提前防范境外投資稅收風險,更有底氣走出去。”一位企業負責人企業表示,以往他們在“走出去”過程中,由于缺乏了解東道國稅收信息的渠道而無所適從,導致不能合理判斷并有效控制跨境經營稅收風險。
近年來,除了發布《稅收指南》,稅務部門還采取多種措施助力企業“走出去”,更好服務“一帶一路”建設。2015年4月份,國家稅務總局從“談簽協定維權益、改善服務促發展、加強合作謀共贏”三個方面制定出臺了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十項稅收措施,細化配套政策和實施方案。截至2016年底,我國的稅收協定網絡已經覆蓋了全球106個國家和地區,談簽數量位居世界第三。與包括絕大多數“一帶一路”國家在內的11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充分利用雙邊協商機制,為境內外納稅人消除國際重復征稅,僅2014年至2016年三年就開展雙邊協商181例,為跨境納稅人消除重復征稅131.8億元。
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深度推進,國家稅務總局下一步將加大稅收信息收集、分析和研究力度,持續擴大《稅收指南》的覆蓋面;動態更新《稅收指南》,使相關稅收信息更具時效性;逐步豐富編寫內容,提高《稅收指南》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