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為防范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金所對違反交易所規則的行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2019年2月份,中金所處理異常交易行為20起。其中,客戶(組)日內撤單次數超限10起;客戶(組)大額報撤單超限1起;客戶(組)股指期貨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9起。
中金所表示,對上述行為所涉及的22名客戶采取了17次限制開倉自律監管措施,對3家會員采取了3次電話提示自律監管措施。
處理套??蛻舫謧}合約價值超過對應的標的指數成分股及對應的ETF基金市值或套利客戶凈持倉超過對應現貨市值行為16起。對上述行為所涉及的14名客戶分別采取了限期調整、要求報告情況、談話提醒、限制開倉等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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