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蕾○編輯陳羽
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獲悉,上海銀保監局擬對即將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上海市醫保專屬商業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進行修訂,進一步推進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購買商業健康險業務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
據悉,目前新版的《辦法》正在滬上保險圈征求意見。此次修訂主要是對第五條、第四十二條進行了修訂,修訂內容包括經營條件、管理辦法有效期等。
其中,保險公司經營醫保專屬商業健康險業務的條件,擬由七條增至九條。新增加的兩條經營條件包括:以報告時點評估,所屬總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20億元或近三年內凈資產均不低于50億元,專業健康保險公司除外;以報告時點評估,所屬總公司上一年度及最近連續兩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類別均不低于B類。
業內人士透露,擬新增的這兩條經營條件,與大病保險等各類政保業務的最新要求趨同。醫保專屬商業健康保險是2017年上海為減輕參保職工自費醫療費負擔、更好地發揮醫保個人賬戶醫療保障作用而推出的一項惠民舉措。推行四年多以來,上海醫保專屬商業健康保險業務經營主體有序增加、產品日漸豐富、覆蓋人群逐步擴大。
但總體看,醫保專屬商業健康險的覆蓋人群仍較小,產品標準化,參保限制條件多,配套措施不便利,非普惠性強制性參保,整體參與性和普及性還有待提高。
業內人士建議,應進一步拓展目前在售產品可覆蓋人群,鼓勵醫保專屬商業健康險產品適當開發和推廣團體險,吸引更多投保人參與,為商業健康險的發展提供更大的舞臺。
今年上半年“滬惠保”的問世,正是上述建議落地的體現。“滬惠保”是由上海市醫療保障局指導、上海銀保監局監督的上海城市定制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在上海繳納醫保的居民均可參保,不限年齡、戶籍、職業和健康狀況。截至10月31日,“滬惠保”已累計賠付金額2.2億元,單次最大賠付金額30萬元,共為4.5萬余人次患者減輕了醫療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