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馮雨瑤)4月25日晚間,貴州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貴州燃氣”)公布2024年年報,公司營業收入為66.8億元,同比增長9.5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252萬元。根據利潤分配預案,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21元(含稅)。
貴州燃氣主要從事城市燃氣運營,主要業務為燃氣銷售及天然氣支線管道、城市燃氣輸配系統、液化天然氣接收儲備供應站、加氣站等設施的建設、運營、服務管理,以及相應的工程設計、施工、維修。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貴州省內已建成5條天然氣支線管道,在省內37個特定區域及1個省外特定區域取得了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權,業務范圍覆蓋貴州省主要城市、核心經濟區和主要工業園區,公司在貴州省天然氣市場占主導地位,是行業內全國少有的全省性燃氣企業。
2024年,公司按照全省能源保供“一張網”融合發展戰略,加速支線管網及貴陽應急調峰儲備站建設,推動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同時,公司堅持把多氣源供應作為支撐發展的第一保障,通過積極引入川氣、渝氣、丁山頁巖氣等量價穩定的外部資源,打造氣源多元化、渠道多樣化供應格局。2024年,公司投資建設的西南地區最大的LNG應急調峰設施投產試運行,并在冬季供氣期間保障省內各地液化天然氣儲配站庫存高位運行,確保氣源輸存齊發力,保證全省氣源供應穩定充足。
此外,公司聚焦主責主業,積極推進實施城鎮燃氣管道和天然氣輸氣管網建設、老舊管道更新改造、工業園區供氣等工作,持續完善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更好服務全省天然氣“一張網”。
根據經營計劃,2025年公司計劃實現天然氣銷售20億立方米,營業收入70.23億元,利潤總額2.05億元。
為踐行上市公司常態化現金分紅機制,讓投資者更好地分享經營成果,公司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滿足下述條件前提下制定和實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相關利潤分配條件為,一是公司當期盈利且母公司報表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二是董事會評估當期經營情況及未來可持續發展所需資金后認為資金充裕,當期適合進行利潤分配。此外,公告顯示,現金分紅比例上限為,當期現金分紅累計金額不超過當期合并報表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80%。
(編輯 張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