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融鈺集團(002622)引入“央企”——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核國財”)作為戰略投資方,昨日證券時報就其合作方的央企身份提出質疑。
7月18日晚間,融鈺集團(002622)在回復深交所《問詢函》時表示,根據中核國財提供的公司章程、注冊證明書以及中國委托公證人及香港律師署名的證明書,中核國財母公司為“深圳中核集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德輔道中130-132號大生銀行大廈12樓1205室);但中核國財尚未向公司提供其產權及控制關系,且基于地域限制和政策因素,截至目前無法確認中核國財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無法確認其是否與央企存在關聯關系,后續會盡最大力度催促中核國財提供其產權及控制關系。
融鈺集團還表示,鑒于中核國財成立時間為2018年5月25日,且根據中核國財出具的說明,“由于2017年中核集團發布的‘華宇事件’的說明,我司積極響應集團要求,清理華宇合作公司及整體業務,故中核國財3個月內下屬子公司有重大股份變更,暫無法對外公布子公司財務及項目情況。”
昨日稍早時,融鈺集團公告披露,戰略擬引入中核國財作為戰略投資方,中核國財戰略入股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總股本的5%,3年內打造50億至100億元的基金投資平臺和央民創新合作平臺,并聯手開發“一帶一路”工程。
7月18日下午,中核集團回應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可以確認,與融鈺集團合作的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旗下公司。”
融鈺集團回復中表示,有關融鈺集團向中核國財或其關聯公司增資入股的合作,正在商務談判中。有關中核國財入股融鈺集團方案時間暫定為6~12個月內,通過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方式購買融鈺集團股權。不過,融鈺集團表示,雙方未簽署正式協議明確具體投資金額及相關權利義務,且入股事宜需履行內部審批程序,中核國財入股不構成股份增持承諾。
融鈺集團在回復深交所提出的有關基金投資平臺的出資計劃中表示,目前雙方仍處于談判、溝通過程中,具體合作項目、出資時間尚未最終確定,具有不確定性。中核國財未來可通過自身業務收入和子公司并表獲得利潤,但公司目前尚未獲得相關方提供的具體財務數據,中核國財是否能夠完成出資尚具有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