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18日,康達新材發布公告,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總股本241,129,28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7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8,921,783.66元。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8年5月23日,除權除息日為:2018年5月24日。
據了解,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33300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74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37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另外,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8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