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歆
1月22日,國新辦舉行銀行業保險業2020年改革發展情況發布會。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會上表示,銀保監會高度重視銀行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改革和監管,并堅持將健全公司治理作為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強化風險防控、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抓手,2020年主要開展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去年,銀保監會發布了《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系統提出了未來三年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監管和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二是彌補了制度短板。加強公司治理監管規制的建設,研究制定可供我國銀行業保險業共同遵循的統一的公司治理準則,針對大股東行為、關聯交易、薪酬扣回、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股權管理不良記錄等若干重點問題,銀保監會準備制定專項的監管規制。
三是實施了監管評估。首次完成了覆蓋全部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評估,這次參加評估的機構是1792家??傮w來看,評級的結果主要集中在B級(較好)和C級(合格)水平,這兩個級別合計起來是1400家,機構數量占比是78.12%,被評為D級的也就是較弱的機構是209家,占比11.66%,被評為E級也就是差的機構是182家,占比10.16%。
四是開展了專項整治。以中小機構為重點,嚴厲整治資本不實、股權代持、股東直接干預公司經營和通過不當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的違法違規行為,排查了4600家法人機構,查處了股權違規問題3000多個,分兩批次向社會公開了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47家銀行保險機構股東名單,穩妥開展了高風險機構違規股東股權清理,有序清退問題股東。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