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15日,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為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平穩健康發展,中國銀保監會近日印發《關于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堅持發展與規范并重,在鼓勵商業銀行穩妥推進數字化轉型,充分發揮互聯網貸款業務在助力市場主體紓困、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優化消費重點領域金融支持等方面積極作用的同時,針對商業銀行在業務開展中風控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從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強化信息數據管理、完善貸款資金管理、規范合作業務管理、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進一步細化明確了商業銀行貸款管理和自主風控要求。
在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方面,《通知》提到,商業銀行應當提高互聯網貸款風險管控能力,獨立有效開展身份驗證、授信審批和合同簽訂,嚴格履行貸款調查、風險評估、授信管理、貸款資金監測等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金融管理部門對征信、支付和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防范貸款管理“空心化”?;ヂ摼W貸款涉及與合作機構開展營銷獲客、支付結算、信息科技等合作的,商業銀行應當加強核心風控環節管理,不得因業務合作降低風險管控標準。
《通知》明確加強貸款資金管理。貸款資金發放、本息回收代扣、止付等關鍵環節由銀行自主決策,指令由銀行發起。采用自主支付的,資金應直接發放至借款人銀行賬戶;采用受托支付的,商業銀行應當履行受托支付責任,將貸款資金最終支付給符合借款人合同約定用途的交易對象。商業銀行應當自主完整保留貸款資金發放、本息回收等賬戶流水信息,主動加強貸款資金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對貸款用途進行監測,確保貸款資金安全,防范合作機構截留、匯集、挪用。
《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當規范與第三方機構互聯網貸款合作業務,對共同出資、信息科技合作等業務分類別簽訂合作協議并明確各方權責,不得在貸款出資協議中摻雜混合其他服務約定。商業銀行應當充分發揮助力普惠金融的積極作用,定期評估合作發放互聯網貸款的綜合融資成本。合作機構及其關聯方違法違規歸集貸款資金、設定不公平不合理合作條件、未依法依規提供貸款管理必要信息、服務收費質價不符,或違反互聯網貸款其他規定的,商業銀行應當限制或者拒絕合作。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互聯網貸款作為傳統線下貸款的重要補充,有利于更便捷地滿足企業和居民合理融資需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不斷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蓋面。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可以服務傳統金融渠道難以觸達的客戶群體。據統計,截至2021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互聯網貸款余額5.75萬億元,同比增長21.8%。其中用于生產經營的個人互聯網貸款和企業流動資金互聯網貸款同比分別增長68.1%、46.3%。
在過渡期安排方面,綜合考慮商業銀行整改進度、業務連續性以及與征信規定銜接等因素,《通知》過渡期設置與《征信業務管理辦法》保持一致,即自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過渡期也一并延長,以確?;ヂ摼W貸款業務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不減。
銀保監會表示,《通知》的發布實施,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監管制度,規范業務合作行為,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下一步,將加強監督指導、抓好貫徹落實,推動商業銀行依法、審慎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切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持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記者/蘇向杲 楊潔)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