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3月31日,上海市國資委發布《上海市國有企業減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實施細則》(下稱《細則》)明確,普遍免除3個月租金的,在租租戶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細則》提出實施主體對最終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兩檔執行:
第一檔,普遍免除3個月租金。所有地區內的最終承租方,2022年免除3個月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檔,增加免除3個月租金。租賃合同存續期間,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街鎮行政區域內的最終承租方,或按有關部門防疫要求被封控、停業、征用房屋的最終承租方,以及全年經營虧損的最終承租方,經出具上述任一證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個月租金,全年合計可免除6個月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檔免租條件的最終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額不超過3個月租金。
對于何時能減免租金,《細則》指出,第一檔普遍免除3個月租金的,在租租戶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第二檔增加免除3個月租金的,根據出現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有關部門通知封控、停業、征用等實際情況辦理。
(編輯 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