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4月21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等有關情況答記者問時表示,按照新《證券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目前,財政部門正在聯合有關部門制訂有關備案辦法。
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同財政部門依照有關行業法律法規加強行業管理之間是相互促進的,目的都是為了深入推進注冊會計師行業“放管服”改革,維護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市場秩序,防止出現劣幣驅逐良幣,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高質量發展,切實提高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質量。
有關負責人指出,會計師事務所必須依法依規執業。財政部門作為注冊會計師行業的主管部門,已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體系。近年來,財政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切實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并且加強行業自律,取得了積極的效果。財政部將繼續堅持以上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時,針對取消會計師事務所證券資格審批后,部分事務所新承接證券服務業務,財政部門將組織力量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對照檢查,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按有關規定采取責令整改等措施,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市場秩序。
(編輯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