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發布的《關于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合理確定國有金融機構利潤上繳比例,平衡好分紅和資本補充。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國有金融機構作為全民所有制企業,上繳一定比例的經營利潤,是國有金融機構出資人享有經營收益權的重要表現。歷史上,國有金融機構上繳利潤比例較低,是因為其自身面臨諸多經營困境,盈利能力也相對不足。但是,近十年來,國有金融機構利潤屢創新高,上繳利潤也順理成章。
萬博兄弟資產管理公司總裁劉哲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通過利潤上繳或稅收形式,向國有控股股東分享利潤,有利于更好地平衡國家、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收入分配。但同時也要遵循“合理、適度”的原則,對于企業發展創新必要的資金投入要予以保證,同時形成利潤再分配與企業發展積極性的良性循環。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議國有金融機構利潤上繳比例提高到30%,將經營利潤上繳至出資人或財政部門。”據黃志龍測算,按照2017年41家上市銀行總利潤1.54萬億元計算,包括其他證券、保險和信托行業的經營利潤,整個國有金融機構2017年的經營利潤預計在1.6萬億元-1.7萬億元左右,按30%頂格計算,上繳利潤將在5000億元左右。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昨日指出,貫徹落實好《意見》,全面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是財政部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財政部門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金融企業改革、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重大部署,切實發揮牽頭抓總職責,依法依規管住管好用好、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金融資本,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
一是統籌協調推落實。抓緊牽頭明確落實《意見》的施工圖、時間表和責任單位,細化目標任務、強化督促落實,確保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二是建章立制上水平。按照“1+N”的思路,制定出臺《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研究建立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制度,明確出資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出臺優化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一系列配套制度。
三是切實加強資本管理。不斷提高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市場化和專業化水平,形成更加符合新時代要求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機制,更好地服務發展、造福人民。
四是加強股權董事“實質化”管理。對股權董事的責權利形成制度約束,推動國有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和優化,鞏固改革成果。
五是扎實做好國有金融資產全口徑專項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