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詩鈺
近日,國家發改委出臺的《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明顯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更加完善,并落實到全社會各方面各環節。
具體來看,《意見》聚焦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節水、節能環保等四個方面。提出健全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峰谷電價形成機制以及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后,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和相關環保業發展。同時,鼓勵各地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等各類綠色價格政策。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岳修虎昨日表示,電費是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電價對促進企業技術升級、資源配置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杠桿。在這次《意見》中,又創新完善了一些政策,涉及到電價的有3條措施,這3條措施總的目的是讓高耗能、高污染企業付出更高成本,對綠色環保企業降價,這樣電價的一升一降就形成了激勵和約束機制,就可以促進企業節約用能,提高能效。
在保障民生方面,岳修虎表示,價格政策非常敏感,關系到千家萬戶,涉及到城鄉居民切身利益。因此,在價格政策制定和價格改革過程中,始終堅持不影響民生、充分考慮社會的承受能力,特別是要切實保障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不受影響。如此次《意見》中提出的很多措施,在政策設計上強調的是排放污染者付出應付的成本,并同步做出特殊政策安排,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