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見習記者 劉偉杰
10月23日晚間,全國股轉公司發布實施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2號: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報送指南》(簡稱《業務指南》),進一步規范掛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且發行后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有關文件報送工作。
本次修改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與行政許可程序做好銜接,對超200人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自律審查有關事項作出規范,明確申請出具自律監管意見的文件報送格式、信息披露要求、受理時限等。二是制定申請文件的格式模板,新增出具自律監管意見申請文件目錄、申請出具自律監管意見的報告模板及委托代為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文件的委托書模板等3個文件模板。
“全國股轉公司及時修改完善了相關業務指南,將提高新三板公司在開展此類業務的規范性、有序性和高效性。”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渤海證券執行董事許達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業務指南》的頒布,使得新三板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程序和要求更加明確和更具可操作性。新三板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為處于成長期的企業服務,這個時期的企業對并購重組有很強烈的需求。目前新三板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政策逐步完善,能夠滿足新三板企業對業務并購的需求,從這個角度來說,《業務指南》的出臺恰逢其時。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通過本次修改,掛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業務的規范性、完備性和可操作性得到進一步增強。全國股轉公司將嚴格落實自律審查職責,做好自律審查與行政核準的有效銜接,確保新三板市場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有序開展。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