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資產證券化市場規則體系,提升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質量,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昨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指引》。
深交所方面,自2014年底實行備案制以來,深交所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穩步發展,累計發行規模超8700億元。本次出臺《臨時信披指引》,著力解決資產支持證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有效性和針對性問題,明確規范了臨時報告信息披露的適用情形、披露內容與時限要求等,對于完善資產支持證券存續期信息披露體系,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升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投資者等市場參與機構風險發現和防控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在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上交所于2018年即著手啟動了《臨時信披指引》編制的相關工作,并先后多次征求市場機構和相關單位意見。溝通過程中,管理人、原始權益人、投資者及有關單位均肯定了制定《臨時信披指引》的必要性及其對提升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質量、健全信息披露體系、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意義,同時圍繞臨時報告披露事項的有關細節提出了修改意見。經過多次專題會討論并對幾輪反饋意見的認真研究,上交所針對重大事項的界定及循環購買披露頻率等重點內容進行了補充修訂,形成了《臨時信披指引》目前較為明晰完善的內容規范,更有利于提升市場接受程度及增強業務監管效能。
《臨時信披指引》具體包括總則、重大事件、循環購買、持有人會議、其他事項信息披露,及自律監管和附則等章節,并在附件部分提供25類臨時報告的公告模板,實現與中國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信息披露指引》的有效銜接?!杜R時信披指引》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壓實信息披露主體責任。明確管理人和資信評級機構為直接信息披露義務人,并在證監會發布的《信披指引》基礎上,明確基礎資產現金流重要提供方、資產評估機構、現金流預測機構和監管銀行為負有及時向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相關信息義務的主體。
二是細化完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要求。對證監會發布的《信披指引》第十九條重大事件進行細化,并新增專項計劃文件主要約定發生變化、承諾事項未履行、基礎資產權屬發生變化、相關賬戶被查封凍結及市場出現重大不利報道等需履行披露義務的重大事件。
三是明確重要事項的程序性要求。進一步明確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會議召集流程、決議方式和公告類型,要求持有人會議應當由律師見證;明確循環購買、停復牌及含權條款行權前后應及時披露相關公告,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將繼續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組織開展針對性培訓,對《臨時信披指引》進行解讀,引導相關主體正確理解和執行指引內容,確保規則落地落細落實,進一步提升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規范性,推動市場高質量發展。
上交所表示,《臨時信披指引》的發布實施,是上交所深化推進信息披露核心監管理念的重要舉措之一,有關制度的落實將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夯實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體系,有助于壓實市場機構信息披露主體責任,增強各方信息披露意識,有利于保障投資者更好的進行投資決策,提升市場參與機構風險管理能力。下一步,上交所將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并及時發布臨時報告XBRL模板,指導市場參與人加強制度理解并做好有關工作,通過各項基礎制度的有效銜接與落實,促進交易所市場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高質量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