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通報稱,證監會完成2018年資產證券化業務專項現場檢查工作,共對42家證券公司和21家基金子公司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展專項現場檢查。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強資產證券化業務制度建設和日常監管,嚴處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推動資產證券化業務規范健康發展。
高莉介紹稱,為進一步規范資產證券化業務存續期管理,提高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內控合規和風險管理水平,按照問題和風險導向,證監會部署36家證監局及相關單位對42家證券公司和21家基金子公司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展專項現場檢查。
高莉表示,現場檢查發現,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制度體系逐步健全、合規意識和執業水平穩步提升,但基金子公司盡職調查和存續期管理能力總體偏弱。本次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盡職調查工作欠獨立不充分,對基礎資產運行監控不到位,現金流歸集不規范,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等。對存在的問題,各證監局已采取行政監管措施6項。
高莉強調,自2015年以來,證監會已累計完成對102家次公司、327個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現場檢查工作,對中介機構及個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22項。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強資產證券化業務制度建設和日常監管,嚴處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推動資產證券化業務規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