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詩鈺
3月22日,《證券日報》記者從證監會獲悉,證監會完成2018年公司債券業務專項現場檢查工作、2018年證券評級機構現場檢查工作、2018年資產證券化業務專項現場檢查工作。
2018年資產證券化業務專項現場檢查工作方面,證監會部署36家證監局及相關單位對42家證券公司和21家基金子公司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展專項現場檢查。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昨日表示,現場檢查發現,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制度體系逐步健全、合規意識和執業水平穩步提升,但基金子公司盡職調查和存續期管理能力總體偏弱。本次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盡職調查工作欠獨立不充分,對基礎資產運行監控不到位,現金流歸集不規范,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等。對存在的問題,各證監局已采取行政監管措施6項。
自2015年以來,證監會已累計完成對102家次公司、327個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現場檢查工作,對中介機構及個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22項。高莉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強資產證券化業務制度建設和日常監管,嚴處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推動資產證券化業務規范健康發展。
高莉表示,證監會部署36家證監局及相關單位對63家證券公司的公司債券業務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本次現場檢查發現,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合規水平有明顯提升,過去檢查中常見的制度不健全、承銷業務不規范等問題大幅減少,但在盡職調查、募集資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問題依然突出。針對發現的問題,相關證監局已對5家機構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等行政監管措施;同期,發行人所屬證監局對證券公司開展延伸檢查,已對12家機構和4名責任人采取了16項行政監管措施。
據悉,2015年以來,證監會已累計完成對125家次證券公司、437個項目的現場檢查工作,對中介機構及個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49項。高莉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強制度建設和日常監管,嚴處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公司債券業務規范健康發展。
此外,為規范證券評級業務活動,提高證券評級機構執業質量,證監會組織北京、天津、上海、深圳證監局聯合滬深交易所、證券業協會以及交易商協會對7家證券評級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
高莉表示,檢查發現,部分證券評級機構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利益沖突防范機制缺失,違背獨立性原則開展證券評級業務;二是評級質量控制不到位,級別上調缺乏客觀依據;三是跟蹤評級制度落實不到位,未關注到受評對象重大變化,跟蹤評級啟動不及時;四是資產證券化項目盡職調查不充分、現金流預測不審慎等。
高莉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高度關注證券評級機構評級虛高、評級泡沫,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風險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惡意造假、嚴重不盡責等失信行為,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負有責任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凈化信用評級市場環境,促進交易所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