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根:嚴重違反GMP規定生產
7月15日下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公告顯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
至少在7月11日之前,員工實名舉報信就已經到了國家藥監局。
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獲悉,國家藥監局檢查組人員于7月11日對長春長生進行飛行檢查,7月15日公布了相關信息。根據檢查結果,國家藥監局迅速責成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長春長生相關《藥品GMP證書》。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此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但通報中的“生產過程記錄造假”到底指的是什么?
事發后,多位長生生物推廣商得到的說法是,此次違規問題主要是出在狂苗生產過程中的“小罐發酵”環節。“比如,如果按照GMP規定,需要用一定規格的發酵罐進行細胞發酵,但為了提高產量,違規使用了較大規格的發酵罐進行。不過,最終結果需要監管部門認定。”
長春長生狂犬疫苗生產工藝如下圖:
“依照GMP規定,藥品生產過程中投料、人員、原輔料等等每一個環節都需要記錄在案”,前述資深人士稱,國家藥監局所稱的生產記錄造假就是指的上述記錄環節違反了GMP規定。
7月15日,長生生物董事長高俊芳簽發了內部文件,并通知各地推廣商赴總部長春召開緊急會議。7月16日下午,面對來自全國20多位推廣商,高俊芳在會上介紹了此次事發的大致情況,她強調,此次涉事和召回的產品均無質量問題。
7月16日下午,中國證券報記者就此次事件發送采訪提綱至高俊芳,至記者截稿,公司方面尚無回應。來自推廣商的消息稱,公司已經口頭通知各推廣商,對外一律保持克制,等待監管部門最終的認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