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25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舉旨在規范電力現貨市場的運營和管理,依法維護電力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電力市場體系建設。
根據征求意見稿,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目標是形成體現時間和空間特性、反映市場供需變化的電能量價格信號,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引導電力長期規劃和投資,促進電力系統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轉型。
征求意見稿提出電力現貨市場近期建設主要任務,包括按照“統一市場、協同運行”的框架,構建省間、省/區域現貨市場,建立健全日前、日內、實時市場;穩妥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并與現有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銜接;推動儲能、分布式發電、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和新能源微電網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交易等。
同時,征求意見稿提出電力現貨市場中遠期建設主要任務,包括進一步完善現貨市場機制;健全中長期市場;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推動省/區域市場逐步融合,擴大省/區域市場范圍,向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過渡等。
另外,為加強電力現貨市場監管,規范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行為,維護電力現貨市場秩序,保護市場成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能源局當日還發布《電力現貨市場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定,電力現貨市場主體不得違反公平競爭原則,通過濫用市場力、市場串謀等不正當手段制造市場供需緊張或寬松的行情,操縱或影響市場交易價格,謀取不當利益。(包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