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昱
據新華社6月10日消息,為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 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創造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新鮮經驗,更好發揮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和在全國一盤棋中的輻射帶動作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貢獻、提供范例。
《意見》主要部署了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推進金融、技術、數據等賦能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健全科學化、精細化、法治化治理模式;強化組織實施等五方面內容。
其中,在推進金融、技術、數據等賦能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意見》明確“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支持深圳開展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專項試點。健全科技型企業信貸、知識產權證券化、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交易等實踐場景和規則體系。優化科技型企業債權和股權融資協同銜接機制。深化綠色金融改革。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投資在深圳發起設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領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允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同時,《意見》提出“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包括健全交易規則和標準規范,支持深圳探索數據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機制,在合規評估認證等方面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等。
在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方面,《意見》提出“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推進貨物貿易便利化,支持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在便利通關、燃料加注結算等方面支持深圳鹽田港加大探索力度。
同時,《意見》提出“創新提升服務貿易”,在監管部門信息共享、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綜合保稅區外的重點企業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符合環保要求的“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試點。研究增加粵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點。進一步擴展國際快遞業務(代理)經營許可審批權限下放區域。加強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創新,參與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項目研究,探索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領域的適用性。完善國際文物交易領域通關便利、貨物監管、倉儲物流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