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昌校宇
12月24日晚,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監管規定》),穩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保障業務順利落地,滬深交易所制定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并自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上交所表示,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的配套業務規則包括“一個辦法”和“三個指引”,即《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中國存托憑證上市預審核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中國存托憑證跨境轉換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中國存托憑證做市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配套業務規則對中國存托憑證上市條件、開放融資功能后的上市預審核安排、交易與跨境轉換機制、持續監管要求、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以及全球存托憑證個別條款作出相應調整。
深交所表示,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業務規則包括“一個辦法”和“三個指引”,即《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中國存托憑證上市預審核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跨境轉換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中國存托憑證做市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多年來,上交所不懈探索和優化境內外證券市場互聯互通機制。滬倫通開通以來,先后已有華泰證券、中國太保、長江電力和國投電力4家上交所上市公司成功在倫敦證券交易所發行全球存托憑證,累計融資58.4億美元。
滬深交易所本次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6日。滬深交易所表示,后續將持續深化完善跨境合作和互聯互通機制,增強全球資源配置能力,更高效地服務資本市場制度型雙向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