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尚伃
12月17日,港交所發布消息稱,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聯交所今天公布引入新規則,在中國香港設立全新SPAC上市機制,并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升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提升中國香港市場在國際上的吸引力、競爭力和多元性。增設SPAC上市機制反映了我們努力不懈提升中國香港作為亞洲首要融資市場的聲譽,鞏固我們作為全球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我們希望透過引進SPAC上市機制,容許經驗豐富而信譽良好的SPAC發起人物色新興和創新產業公司作為并購目標,扶植一些富有潛力的企業新星茁壯成長、邁向成功。我在此感謝所有持份者的踴躍回應和貢獻,讓我們能夠在中國香港引入一個全新而重要的上市路徑,協助新知創見有機會在市場資本的支持下蓬勃發展。”
同時,聯交所共收到90份來自多個不同界別對新上市機制咨詢的非重復回應意見,回應人士包括SPAC發起人、專業團體、投資管理公司、企業融資公司及個人,大多數建議均獲逾八成有表明意見的回應人士支持。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在設計SPAC機制的過程中,我們一直與持份者緊密溝通,務求充分了解市場的需要、運作和關注。新規則將大致按照建議所述實施,并因應一些商業因素作出修訂,確保兼顧上市公司質素與市場考慮。”
以下為聯交所2021年9月17日刊發的咨詢文件提出的建議,與將會實施的規定的主要區別: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