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寶琛
繼首單證券集體訴訟一審宣判之后,全國首單投保機構股東代位訴訟也有了最新進展——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向“關鍵少數”追償。
根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發布的消息,日前,大智慧訴實際控制人張長虹等損害公司利益糾紛案被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涉訴金額約3.25億元。
筆者認為,這一事件,至少有兩方面重要意義。
首先,提醒存在類似情況的上市公司要及時、主動追償。
回顧這起案件,大智慧因為虛增利潤被罰引發投資者的索賠,但公司對此不重視,投服中心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全國首單投保機構股東代位訴訟。同時,投服中心多次向大智慧提出質詢,督促其向相關責任人追責。最終,11月23日,大智慧發布公告稱,已向實際控制人張長虹等五人提起訴訟,要求其對3.25億元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筆者認為,這給存在類似情形的上市公司提了個醒:面對這種情況,一定要及時、主動追責。如果公司不作為,擺出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樣子,那么,必然會有人站出來,督促你做好相關工作。如果抱有僥幸心理或是想要拖著不辦事,肯定是行不通的。
其次,體現了對投資者和上市公司的保護。
時至今日,我國資本市場的投資者數量已經超過1.9億。保護好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各方一直在積極推進。去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更是設立投資者保護專章,一系列重要文件都有對此作出重要部署。
從投服中心層面來看,其為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行為的上市公司找毛病、糾偏差,被稱為資本市場上的“啄木鳥”。事實上,投服中心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方面,這些年來所取得的成績也是可圈可點:以持股行權為例,截至2021年10月共計持有4481家上市公司股票(包括343家科創板公司),共計行權3109場,累計行使股東權利3967次。
此次投服中心通過一次次地向上市公司提出質詢,督促其向“關鍵少數”追責,正是其行使股東權利,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體現。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點是,在當下司法實踐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往往由上市公司支付,鮮有違法責任人個人承擔民事賠償。這起案件中,則是向張長虹等“關鍵少數”追償。這是投服中心不懈努力的結果——此前曾多次行權并就部分賠償提起全國首單投保機構股東代位訴訟,持續督促終致公司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這有利于維護上市公司利益,切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編輯 張偉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