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向杲
見習記者 楊潔
5月24日,中國銀行業協會向有關會員單位印發《中國銀行業管理人才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六章四十三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辦法制定宗旨與依據、人才庫構成、原則與要求、適用范圍等關鍵內容。第二章管理人才庫功能,明確了人才庫的主要功能和使用方法,根據實際需要規定了不同類型用戶主體的職責和權限。第三章合格人選管理,提出了合格人選基本要求,不同類型人選的登記信息范圍和管理使用的具體方式方法。第四章在任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管理,提出了在任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登記信息范圍和管理的具體方式方法。第五章管理人才庫運行工作機制,規定了管理人才庫的組織領導、信息保護、動態管理、權益保障、人才激勵等重點工作機制。第六章附則,規定了銀行機構范圍、解釋與修訂機構、生效方式與時間等要求。
中國銀行業管理人才庫于2021年12月25日上線試運行,功能涵蓋地方中小銀行高管人員需求服務、全國性銀行輸出高管人才信息匯集、境外戰投及海外高管人才信息匯集,獨立董事及外部監事需求服務、獨立董事及外部監事合格人選推薦,在任獨立董事及外部監事信息匯集,公司治理政策法規匯總、信息披露報告匯總、行業研究成果分享及在線教育培訓。目前,人才庫入庫合格人選642人,申報崗位合計1375人次,合格人選供給以銀行推薦為主,未來將逐步拓展至非銀行機構推薦、專家推薦、個人自薦等其他供給渠道。
中國銀行業協會表示,《辦法》的發布實施,是銀行業協會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深入落實中國銀保監會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工作要求,切實履行建設管理中國銀行業管理人才庫職責的重要舉措。
中國銀行業協會表示,下一步,將在中國銀保監會指導下,按照《辦法》相關要求,在有關銀行和專業機構的支持下,積極推進中國銀行業管理人才庫發揮作用。切實做好地方中小銀行改革化險人才供需服務,為地方中小銀行經營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助力穩妥防控和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及時啟動銀行機構在任獨立董事、外部監事信息填報,加強公眾監督,促進有效履職。同時,持續加強人才庫機制建設、運維管理,保障人才庫安全有效運行。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