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矯月 見習記者 梁傲男
6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消息稱,為加強直播電商監督管理,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直播電商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總局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國家網信辦研究起草了《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從《辦法》主要內容來看,一是細化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二是明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營銷人員的責任和義務;三是強化監督管理手段;四是強調不履行法定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直播電商新業態新模式,《辦法》堅持監管規范與促進發展并重。在著眼于促進行業規范健康創新發展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規范直播電商行業亂象,進一步明確直播電商行業各參與主體的法定責任和義務,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掇k法》的制定,將進一步壓實平臺企業的主體責任,并通過平臺企業向其他主體層層傳導合規要求,實現監管效率的最大化。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陳虎東表示,直播消費是一種比較新型的消費模式,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爭議解決、刷單等問題層出不窮。監管既不能簡單“一刀切”,也不能單方面考慮某一方面的問題,而是要綜合考量,在消費者、平臺、MCN機構之間找到平衡,這是監管的難點和重點所在。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曉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辦法》明晰了各主體權利和責任。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作為關鍵樞紐,需健全賬號、交易、商品質量、消費者權益等多維度保護機制,筑牢直播電商運營基礎;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等亦被納入精細化監管范疇,合規邊界得以精準勾勒。
中國商業聯合會直播電商委副會長、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直播電商行業長期存在主體責任模糊、監管鏈條斷裂的問題。此次《辦法》首次構建了覆蓋平臺、直播間運營者、MCN機構及主播的“全鏈條責任體系”。這一制度設計不僅回應了消費者對“貨不對板”的強烈訴求,更通過明確“平臺—商家—主播”的責任邊界,推動行業從“流量驅動”轉向“質量驅動”。
在業內人士看來,《辦法》直擊直播電商痛點,構建起全方位監管體系?!掇k法》正式實施后,行業將逐步告別“野蠻生長”的時代,在“合規紅線”與“創新藍海”之間找到平衡點,走向“精耕細作”,邁向規范、良性發展新征程。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下一步,將根據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情況完善《辦法》內容,盡快出臺實施,進一步健全直播電商常態化監管制度,推動直播電商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