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薌逸)為做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的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工作,全力保障居民安全、便利乘梯,6月1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電梯制造單位切實落實生產主體責任,為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提供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售后優質的電梯產品。
《通知》還明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引導產權人在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項目實施前,提前協商確定電梯使用管理及維保單位等事項。一要明確管理責任主體。產權人委托房屋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單位等作為電梯使用單位的,應當按照委托合同約定,確定安全使用管理責任人員和安全使用管理責任。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試點建立住宅領域電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包含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等全包式服務的長期責任主體,促進專業化、規?;\營。二要明確維保服務要求。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護保養的內容和要求,包括維護保養的時間頻次、應急救援時間、雙方的權責義務等。維保單位應當遵守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及標準,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維護保養服務,保證電梯的安全性能。三要積極運用技防手段。鼓勵更新的電梯,同步配置穩定可靠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阻止系統,助力防范住宅安全隱患。
《通知》提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力推進電梯安全筑底行動,強化對更新電梯監督檢驗、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的監督檢查。同時,按照地方政府部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工作的宣傳引導。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