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下載客戶端
本報記者 劉琪
7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21年二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公告指出,人民銀行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將依法處罰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2021年二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8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單位包括公共服務機構、醫院、景區、停車場及保險公司等。
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提升服務、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編輯 崔漫)
5年后再啟航 全面實施自貿區提升戰略
自貿試驗區作為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詳情]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即可下載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