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5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8年以來互聯網審判工作情況。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十個互聯網典型案例,釋放了加強互聯網司法規制的明確信號。
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林廣海介紹,2018年以來,北京、杭州、廣州三家互聯網法院共新收一審等各類互聯網案件217256件,審結208920件,其中,2018年收案15327件,審結12792件;2019年收案104714件,審結99405件;2020年收案97215件,審結96723件。還有部分其他法院也審理了大量互聯網案件。
“總體上看,互聯網案件數量逐年增長,涉及法律問題新型、復雜、疑難,人民法院面臨新挑戰新困難越來越多。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人民法院通過案件裁判嚴懲網絡刷單炒作信用、身份盜用、‘薅羊毛’等網絡灰黑產業及不誠信行為。為鼓勵數字經濟創新發展,人民法院通過案件裁判逐步明確數據產權等新類型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和侵權認定標準。為促進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依法健康發展,人民法院通過制定司法政策和案件裁判合理確定平臺責任和行為邊界,規范商業模式創新,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林廣海如是說。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為落實頂層設計,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我國先后成立了杭州、北京、廣州互聯網法院。利用管轄集中化、案件類型化、審理專業化的優勢,審理了一大批具有先導示范意義的互聯網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涉及網絡知識產權、電商平臺、知識產權刑事保護、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證據、懲罰性賠償等方面的多個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明晰裁判規則,統一司法標準,加大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和平臺經濟規制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審判,進一步健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領域新業態裁判規則,認真研究起草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司法解釋,促進創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動、高效配置,維護公平有序競爭秩序。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