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11月23日發布《關于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文件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的租賃需求堵點、痛點和難點,精準設計了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
《實施意見》一大亮點是,公租房、單位租賃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類租賃住房中符合條件的房源,統一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卉認為,通過統籌管理,可以加強對已有各類房源之間的協調,提升現有房源的匹配效率,減少房源空置情況,提高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保障效率。
在當天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副市長湯志平表示,“十四五”期間,上海計劃新增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同期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上海市將累計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間)以上,其中40萬套(間)左右形成供應,較大程度上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
《實施意見》還提出,規范和優化保障性租賃住房戶型設計。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適當配置三居室等大戶型。此外,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可以按照規定,在租賃房屋所在地辦理居住登記、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或社區公共戶落戶(本市戶籍),并相應享受未成年子女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政策。
“這些舉措有利于保障不同家庭狀態的新市民、青年人享受公共服務的權利,通過促進承租人、居住使用人融入社區,能夠提升他們對城市的歸屬感。”黃卉表示。
《實施意見》從6大方面提出了15項支持政策,包括落實國家支持政策12項,上海市增加支持政策3項。其中之一是支持引導中央在滬企業,市、區國企和機關、事業單位,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通過多種方式建設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對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國企,有針對性地優化考核評價機制,進一步發揮好國企的主力軍作用。
黃卉認為,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供應納入國有企業考核評價范圍,能夠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對市場主體的帶動效應。
目前,上海市政府正加強領導、部門協同和市區聯動,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各項工作任務迅速全面落實。湯志平表示,《實施意見》發布后,相關部門還將就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認定、規劃供地、非居住房屋改建、產業園區配套建設、電力設施改造、租賃管理等制定6個配套細則;到今年底,基本形成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體系。
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主任姚凱介紹,計劃今年年底前出臺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細則。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總工程師張宏韜表示,將編制《產業園區工業項目配套建設租賃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細則》,用足用好政策,在高效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空間支持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同時,進一步提高居住品質。上海市規劃資源局總工程師韋冬表示,上海市規劃資源局配合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正開展編制《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工作方案。
“下一步,我們將重點推進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試點工作,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對接,加快項目培育,在確保保障性租賃住房資產安全和規范運行的前提下,積極爭取上海市項目成功納入REITs試點。”上海市發展改革委二級巡視員金瑜說。
據悉,上海有關方面還將組織開展項目集中開工、房型設計大賽、保障性租賃住房“畢業季進校園”“用工季進園區”等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