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bd id="yqwgi"><tr id="yqwgi"></tr></kbd>
  • <source id="yqwgi"></source>
    <li id="yqwgi"><rt id="yqwgi"></rt></li>
  • 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
    下載客戶端

    您所在的位置: 網站首頁 > 財經頻道 > 宏觀經濟 > 正文

    央行擬修訂銀行間債券交易流通有關公告 不再要求發行人或主承銷商提供初始持有人名單及持有量

    2020-11-30 19:29  來源:證券日報網 劉琪

        本報記者 劉琪

        11月30日,央行發布消息,為便利市場主體,積極回應市場訴求,進一步優化債券交易流通機制安排,提高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流通效率,人民銀行起草了《修訂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有關公告(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4日。

        央行在《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中表示,為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精神,2015年,人民銀行推動取消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批行政許可。為加強事中事后管理,同年人民銀行發布公告,明確行政許可取消后的各項安排和各方權責。為提高信息披露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更好防范債券交易風險,公告要求一是中央結算公司、上海清算所在債券登記當日,以電子化方式向同業拆借中心傳輸債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二是發行人或主承銷商應在債券登記當日,向同業拆借中心提供債券初始持有人名單和持有量。

        近年來,為更加便利市場主體,增強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人民銀行組織多輪機構調研,了解公告落實情況與政策效果。市場機構反饋,交易流通審批行政許可取消以來,債券上市效率明顯提高。但實踐中,仍存在以手工方式替代電子化傳輸的問題,且由發行人或主承銷商提交初始持有人名單和持有量信息,降低了債券交易流通的時效性。

        從具體修訂內容來看,一是將公告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應與同業拆借中心建立系統直連,在債券登記當日以電子化方式交互傳輸債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進一步提高債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傳輸效率。二是刪除公告第五條,不再要求發行人或主承銷商提供初始持有人名單及持有量,切實便利市場主體。

    (編輯 何帆)

    -證券日報網
    国产精品传媒99一区二区_国产高潮抽搐喷水高清_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AV蜜_国产麻豆剧传媒精品国产AV
  • <kbd id="yqwgi"><tr id="yqwgi"></tr></kbd>
  • <source id="yqwgi"></source>
    <li id="yqwgi"><rt id="yqwgi"></rt></li>
  •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即可下載

    官方微信

    掃一掃,加關注

    官方微博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