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形勢,國家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一系列稅費支持政策,為確保這些政策落實到位,讓納稅人實實在在享受到相關稅費優惠,稅務總局10日發布了新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對新出臺的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稅費優惠政策作了梳理和動態更新。與2月制發的版本共四方面12項相比,新版《指引》匯編了四方面17項政策,其中在支持復工復產方面新增5項內容。
支持復工復產的內容方面,除了此前版本中提到的“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還增加了“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階段性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等5項內容。這5項內容都是最近新出臺的稅費優惠政策。
據了解,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出臺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稅費政策。第一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既注重直接支持醫療救治工作,又注重支持相關保障物資的生產和運輸,還注重調動各方面力量積極資助和支持疫情防控。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減輕企業社保費負擔,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減征基本醫療保險費,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強其復工復產信心。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單位參保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個體工商戶,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的出租方給予稅費優惠,增強其抗風險能力,助其渡過難關。
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介紹,新版《指引》還細化了內容,比如在“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條目下增加了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稅目注釋。新版《指引》還補充了清單,在“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條目下,補充了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