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防止資金空轉和脫實向虛,正在成為央企開展金融業務的底線。繼今年年初國資委明確要嚴控金融業務、嚴禁中央企業脫離主業單純做大金融業務后,近日召開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視頻會議再次強調,要進一步強化重點領域防控,嚴控金融業務風險。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十年來,大型中央企業積極推動產融結合業務,構建金控平臺,雖然金融業務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中央企業產業布局優化,實現了資源有效配置,但資金在金融體系內過度空轉、脫虛向實確實有發生金融風險的可能。
具體來看,如果實體企業過度介入金融,周麗莎認為,一方面會使得金融體系不斷膨脹,作為本該以發展產業為主的央企,脫離了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另一方面,實體企業金控業務的擴大會帶來過度融資,而過度融資會給企業增加資金成本和負擔,同時又降低了投資回報,并可能帶來更多的結構性矛盾與系統性風險;此外,在實體企業投資控股金融機構的過程中,也會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和風險,如出現金融違規行為等,不利于中央企業的健康發展。
因此,會議強調,中央企業金融業務要全面加強委托貸款、內保外貸、融資租賃等高風險業務管控,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貿易。研究建立中央企業金融業務風險監控報告體系,開展風險自查專項活動,不斷提高風險防控能力。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在國務院國資委嚴控中央企業非主業投資規模和投向,嚴控金融業務開展,引導中央企業進一步聚焦實業、突出主業的背景下,中央企業前6個月通過產權市場退出非主業和低效無效投資274宗,回收資金259.1億元。而對于下半年國務院國資委在中央企業金融業務方面的部署上看,其透露出的信號顯示,將進一步趨嚴。
周麗莎認為,未來對于一些與央企主業發展無關的金融業務,預計其增量會被限制,特別是前期過度追求金融牌照的情況可能會有所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