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詩鈺
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將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降低25%、督促自備電廠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等電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降低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有利于降低水電等電價,進而降低成本加成定價的工商業電價。降低工商業電價就必須降低附加在電價之上的各種稅費;降低總成本的關鍵是引導電源建設特別是可再生能源電源點建設,同時加快電網輸配改革,提高直供電和分布式供電的比例。
可以說,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工作一直在持續推進。早在2016年8月份,國務院就印發《關于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目標是3年左右使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較為明顯增強。
浙江財經大學浙江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文雁兵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降低企業總成本的關鍵,一是顯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如信息、物流、能源等生產成本,以及間接成本,如各類稅費和用工“五險一金”等企業負擔;二是隱性成本,主要是政企關系維護成本和企業轉型升級成本。只有兩類成本同時關注和有效降低,才能營造出實體經濟“萬物生長”所需要的大環境和大氣候。